【購置寺地募款公告】

購地緣由說明

本寺於核准成立〔財團法人〕資格前,即已取得地號148、148-2等二筆〔農牧用地〕(請詳參附圖),然農牧用地依法無法逕行登記於財團法人名下。

今為符合政府相關法令,特委請建築師向新北市政府申辦〔宗教目的興辦事業計劃〕,待核准後,一則能將寺院持有之農牧用地,合法登記為〔財團法人新北市金山慈音寺〕名下所有;二則能將原都市計畫外〔農牧用地〕,經由本項宗教事務主管機關核定後,改編定為〔特定(宗教)目的事業用地〕,期將農牧用地之次級開發效益,有效提升為具〔建蔽率:60%;容積率:180%〕之開發強度,厚植本寺日後擴充需要及具有開發使用效益等實質考量。

然在建築師準備圖說過程中,發現本寺入口,由楊明哲董事所有無償提供作為臨時停車場之用地,有未合於法規使用之情形;為使該地能合法使用,宜納入同上計畫一併申辦,將有利於本寺長期規劃之用。

今年五月份董事會,即敬向  伍顯菩薩擲杯請示,菩薩即作出:「應將此筆暫作停車用途之〔農牧用地〕,一併納入本寺基地範圍內」之指示;又再經由向  菩薩擲杯請示,同意協調楊明哲董事所有登記於陳速華女士名下:基地面積3420 ㎡(1034.55坪)148-1地號之該筆土地,以每坪1.4萬元讓售予本寺;俾能取得本寺自聯外道路進入後,獲致本寺全區用地完整,並符長遠發展需要。複經呈報主管機關〔民政局〕備查後,始有今之兩年為期募款購地計劃形成。

本寺土地產權及坐落說明(請詳參附圖)

  1. 地號150(丙種建地):登記於〔財團法人新北市金山慈音寺〕名下並已啟建〔金山慈音寺〕完竣。
  2. 地號148(農牧用地-慈音堂位置)、148-2(農牧用地-環狀道路):暫借名登記於自然人名下,待〔宗教目的興辦事業計劃〕核准後,即可登記為〔財團法人新北市金山慈音寺〕。
  3. 地號148-1(農牧用地):楊明哲董事所有登記於陳速華女士名下,今無償提供本寺作為停車場用途。

募款公告

  

此次購置廟地所需總金額為新台幣14,483,700元(壹仟肆佰肆拾捌萬參仟柒佰元),惟本寺財源主要來自十方蓮友發心捐助,今得  伍顯菩薩開示應作購地之際,誠有 賴我全體蓮友,秉承  菩薩所賜庇佑,倡行〔五大願景〕,發心捐助功德無量,促使本寺購地計劃早臻圓滿完成。

財團法人金山慈音寺/董事會  敬啟

中華民國109年11月15日